2015年11月29日,在山西太原一處國家公務員考試考點,考生們陸續(xù)進入考場。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專家:公務員考核減少“人情因素”是關鍵
國家和地方層面不斷出臺政策,對公務員考核做出指導規(guī)范,其意義何在?未來的考核還應當做哪些調整和改進?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信息化、網絡化、技術化程度提高,世界各國都在通過績效考核框架對公務員進行工作考核。不論是平時考核,還是其他考核都應該納入公務員崗位績效評估范圍,這對于提高公務員工作積極性與工作效率有著積極促進作用。
“但目前我們很多公務員所在的單位還是以領導為主來對其工作進行評價,或者通過‘群眾舉手’的形式進行評價,人情因素多,導致一些公務員即使干的好也難晉升,因此未來要提高考核客觀化程度。”
在竹立家看來,下一步政府改革還應當加速推進公務員崗位績效評估,強化客觀化、信息化和技術化程度,對公務員平時的工作、組織行為進行量化的記錄,同時減少“人情因素”在考核中發(fā)揮的作用。
“另外,也要防止一些考核項目流于形式,比如,不能讓公務員為了寫日志而寫日志,而是形成真正常態(tài)化的績效考核,減少規(guī)制,避免走過場、走形式。”竹立家表示。